為貫徹落實自治區、自治州“基層基礎鞏固年”活動的安排部署,和靜縣按照《自治州2016年退伍(役)軍人考錄村官招考簡章》要求,針對符合條件的退伍(役)軍人開展考錄村官工作,向基層組織輸送“新鮮血液”。
據了解,此次村官考錄工作主要針對年滿18周歲及以上,男35周歲及以下(女30周歲及以下),具有高中(中專)及以上學歷,在部隊服役兩年及以上的退伍(役)軍人。和靜縣委基層辦通過對各鄉鎮有考錄村官意向的退伍(役)軍人情況進行摸底調查,并按州委基層辦相關要求制訂招考計劃表、現場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公示和簽訂合同等環節順利錄用16名退伍軍人擔任村官,已于2017年1月1日安排到村上崗。此次退伍軍人考錄村官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,試用期滿后,由村、社區所在鄉鎮黨委及縣組織、人社部門進行綜合考核,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轉正定級,不合格的,經組織、人社部門批準,取消其聘用資格。退伍(役)軍人村官的管理考核,由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負責,納入當地村干部的日常管理。
縣委基層辦主任楊勇同志表示:“讓優秀農村籍退伍(役)軍人在新農村建設中大顯身手,一方面充實了農村基層工作力量,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源頭活水;另一方面可以幫助退伍(役)軍人提升能力,拓展就業渠道,實現有效就業;還可以調動適齡青年參軍入伍的積極性,一舉多得”。